內地因為雙減政策,讓許多教育培訓講師,想往企業講師界發展;同樣的,在台灣也有許多知識工作者,擁有這樣的企圖心。因此,就讓我把給這些朋友的建議,精斂成九項建議給大家吧!

第六項建議:價格定位

曾經,當一名講師只是我工作之餘的興趣,那時,我會去許多學校、社團、組織教授一些活動帶領方面的課程,很單純,很熱血。
那時,我並不在乎他們包給我的紅包有多厚,甚至,有許多場合,他們只是很熱情地說了聲「謝謝」,就向我揮手告別(我心想:就這樣了嗎?)。
但是,當我們開始把講師當做是職業的時候,收入就變成了一項必須考量的要素了。許多想往這方面發展的講師,應該或多或少也是有這樣的考量,才對這個舞台充滿著興趣的吧!

知識的傳授,就和醫生或律師有著異曲同工之妙,它其實並沒有固定的收費標準,同樣的手術,不同等級醫生有著不同的費用;但是,講師又有著很另類獨特的點,它並不像醫生或律師,有著國家考試的門檻,事實上,許多朋友都可以自稱是講師。
因此,這個市場相對而言,會更為混沌,我可能沒有辦法告訴大家「每小時的鐘點費」該收多少錢,畢竟不同的地區,都有著不同的報價方式。所以,我想和大家分享的,是我們該如何理解「價格定位」的必要認知。

第一項理解:渠道利潤
各位一定要知道,接案的渠道是需要有利潤的,這不只是一種行情規則,更是一種對他人努力的尊重;因此,在和管顧公司合作的時候,我們一般會提供一份低於我們正式對客戶報價的合作價,好讓管顧公司能有空間與客戶洽談。
這樣的關係是互相的,也就是說,越有銷售能力的渠道,他們期待的空間會越大,也因此,我提供予專業的管顧公司的報價,一定會和提供予個人式的經紀人是不一樣的。
當然,許多知名的講師,他們在和管顧公司的合作上,已經是佔有強勢籌碼的一方了,因此,在合作上可能就會給予較少的空間,甚至於完全沒有空間(就是不想合作的意思)。

第二項理解:個人知名度
所有的商業賣買都是一樣的概念,有些產品是名實相符,有些產品是名大於實,當一家餐廳,客人吃完後出來嫌棄:「就這樣子還賣這麼貴,就是吃牌子而已嘛!」,是的,它就是吃品牌,但是,為什麼你還要來呢?
個人講師在對外報價上,也需要確認一下自己的知名度;很多企業都曾經向我反映一個現象,若是同一個主題,比如說:「個人工作熱情」,邀請一名知名主持人來談,再邀請我來講;兩場一樣熱情四射,但是前者談的是個人的生命發展,我卻是教大家維持與激發熱情的方法與技巧,明明從我的身上學到的比較多,但是企業付給前者的錢卻比較多。
我往往只是淡淡一笑:是啊!這就是為什麼他們是知名明星,我卻是一位培訓師。
當一位講師有名了,當然,他的講師費自然就可以往上報了;因此,在沒有知名度時報高價並不聰明,因此,想報高價就努力讓自己出名;但若是像我一樣淡泊名利,那就真的看淡吧!

第三項理解:做長做短
這幾年出現了一些現象,有些剛出道的講師,提出來的報價卻是天價,搞得企業客戶有點不知所措。
其實,報天價是個人講師的自由,這一點沒有什麼可以點評的;除了年少氣盛之外,我想點出的,是講師本身期待這樣的職涯發展,你是想做長期的?或是炒短期的?
天價,當企業客戶願意嘗鮮,的確是可能有企業邀約的;但是,「天價」代表的,也是客戶對於教學手法的高度期待,對於訓練結果的高度期待,對於課程氛圍的高度期待;當期待越高,若是無法滿足那樣的期待,失望就越深,自然,就失去了「做長」的可能性了。

第四項理解:報價項目
到底一個訓練案,有哪些報價是合理的呢?這是許多想當講師的朋友會問我的。
正常而言,比較合理的項目包含了:講師鐘點費、講義器材費、交通費、助教費(如果因為企業人數較多,而需要更多的助教人員的話)。
想多收一點嗎?那麼,可以針對課程提出一份完整的解析或觀察報告的「課後報告費」,或是課後一段時間定期輔導的「諮詢顧問費」。
有一些報價項目,的確會比較引發爭議,並不建議新進講師模倣(有一些知名講師想報,畢竟知名嘛,也不能限制他們),比如說客戶想和講師課前開會的「會議出席費」,客戶提出一些需要的課程修正建議的「提案修正費」,這的確會讓客戶感受度不佳。

第五項理解:訂金
講師最值錢的,就是自己的時間,當客戶確定了,我們必須把這一天空出來給客戶時,是不是應該先向客戶收取訂金呢?
坦白承認,正常而言,這方面考量收取訂金是比較少的(知名講師除外);但是,也不是說就不能收取訂金,而是在另外兩個因素下,我才比較建議各位可以收取。
第一項因素是國際旅行,當我必須飛行到另一個城市,由於我必須提供去處理機票等行程安排,若是在訂完機票後,客戶才必須改期或取消,會產生出一定的成本,這時,收取訂金是很合適的。
第二項因素,是在於訓練過程中的場地、餐飲,企業方都需要我們協助安排,這樣的支出是必須先支出的,那時,也是可以收取訂金。

第六項理解:報價改變
當然,這仍是一場自由競爭市場,各位講師一定有自由的價格調整權利(同樣的,客戶或管顧也有著是否繼續合作的權利);但是我會建議大家,在報價改變時,把握一個原則:尊重已經報價出去的專案。
也就是說,新的報價適用於未來的合作上,但是已經報價出去的訓練,請大家仍以原先報價為主,畢竟客戶可能已經在跑採購程序了,這樣片面改變,對造成極大困擾。
當然,身為講師,若是想避開這個雷區,最好的方式就是養成一個小習慣,每次出去的報價,都要有「報價有效期限」。

雖然,所有的一切終究仍是生意一場,但是,在這個過程中,尊重別人,維護自己,讓每一次的交易,都在大家最舒適的狀態下完成,也是好事!(6/9)

 

(原作者.麥巨卡索訓練中心 羅亦耀老師)